经审查,认为买卖双方的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成交价格的,例如双方存在亲属关系、关联企业关系等,海关会要求补充申报以确定真实的成交价格是否受到影响。
对进口货物申报价格是否满足成交价格成立条件有怀疑的,海关需要进一步了解货物价格的构成、定价方式等信息来确定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发现进口货物可能存在间接支付货款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包括在进口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的费用或者价值的,比如存在佣金、回扣、包装费等未计入申报价格的费用,需要补充申报这些相关信息。
发现出口货物可能存在间接支付货款或对出口关税是否已经从申报价格中扣除有怀疑的,海关会要求企业补充说明相关情况。
认为申报内容与随附单证资料不足以确定归类,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例如申报的商品名称较为模糊、笼统,无法准确对应税则号列,需要补充更详细的商品描述、功能用途、工作原理等信息来确定归类。
发现申报内容与随附单证资料不一致,不能确定归类的,海关会要求企业重新核实并补充准确一致的信息以便正确归类。
对商品属性存有怀疑,需要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受委托报关企业作进一步说明的,比如对于一些新型产品、复杂产品或具有特殊性质的产品,海关可能对其所属的商品类别不确定,需要企业补充解释说明。
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书、原产地声明等单证的相关内容不完整(须核查的除外)或者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补充说明的,例如原产地证书上的某些必填项未填写完整,或者对于原产地的判定依据需要进一步解释等。
进出口货物在查验过程中,海关对货物原产地相关信息需要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进一步补充解释或说明的,如货物的生产加工过程、原材料来源等与原产地判定有关的信息不清晰,需要企业补充提供。
涉及反倾销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未提交原产地证书的或者已提交原产地证书,但原产地证书显示货物的原产地不是被诉国家的,海关会要求企业补充申报原产地信息以确定是否适用反倾销措施及相应的税率。
海关在后续监管中发现已放行货物存在问题或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的,例如发现货物的实际情况与申报不符,或者对某些申报信息有疑问等,可要求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进行补充申报。
对于一些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内的货物,在进出区(场所)时,如果相关申报信息不足以满足海关监管要求,海关可能会要求补充申报,以确保货物的合法进出和税收征管的准确。
当海关实施税收风险防控,对计税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等税收征管要素实施抽查审核时,发现相关申报信息不完整或存在疑点,会要求企业补充申报。
对于尚未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进口人未按规定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明的,应当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就进口货物具备优惠贸易协定有关原产资格事宜补充申报并提供税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