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国际互认是指不同国家(地区)之间根据世界海关组织所倡导的《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对各自认证的 AEO 企业予以相互认可的一种合作机制。
2005 年 6 月,世界海关组织理事会通过了《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AEO 制度作为其中的核心制度被确定下来,旨在通过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并给予其通关优惠便利,以促进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
2008 年,欧盟通过对《共同体海关法》及其实施条款进行 “安全修订”,为欧盟 AEO 计划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国海关自 2008 年正式实施 AEO 制度,并于 2014 年 10 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与国际 AEO 认证接轨。
截至 2024 年 5 月,中国已经与 28 个经济体签署了 AEO 互认协议,覆盖 54 个国家(地区),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均居全球 “双第一” 。在第六届全球 AEO 大会期间,中国海关总署分别与布隆迪共和国税务局、冰岛税务与海关署签署了 AEO 互认安排。
降低企业成本:AEO 企业出口到互认国家(地区)的货物,能够直接享受当地海关实施的通关便利措施,如降低进口货物查验率、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服务、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等,可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
提升企业竞争力:AEO 认证是企业信用和合规经营的重要体现,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高的认可度,有助于企业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增强其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AEO 认证可以为其在海外市场赢得更多客户的信任。
促进贸易便利化:AEO 国际互认减少了海关对企业的重复审查和监管,加快了货物的通关速度,提高了贸易效率,有助于促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推动国际贸易的稳定发展。
加强海关合作:AEO 国际互认促进了不同国家(地区)海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了海关之间的互信和协作,有利于共同应对跨国贸易中的安全和风险挑战,保障全球供应链的安全稳定。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 AEO 认证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内部控制: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进出口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如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流程、对员工进行培训和监督等。
财务状况: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以保证其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如具备稳定的盈利能力、良好的资产负债结构等。
守法规范:企业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海关法律法规、税收法规、贸易管制法规等,在过去一定时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贸易安全: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贸易安全,如对货物的安全管理、对供应链合作伙伴的评估和监控、信息安全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