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百运百科 物流百科

国际物流运输便携式锂离子电池产品通关建议(国际物流干货知识分享)

2024年11月10日 18:00:00 更新 1065 浏览 作者:百运网

  2024年8月1日,便携式锂离子电池产品3C强制认证正式实施,未获3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相关锂电池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同期海关对该品类进口货物所实施的法定检验项目也做出相应调整。检验结果统计显示,标识和警示说明不合格比例较高,部分企业未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要求进行标识,或对标准中的标识理解有误,导致标识不规范。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来具体分析。

国际物流,电池产品

  一、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便携式锂离子电池标识的要求

  标识的作用是提供商品的基本信息和内在属性,向消费者说明如何有效、安全地使用该产品。进口便携式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检测依据是GB 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其中标识和警示说明要求:电池和电池组的标识应清晰可辨,不应出现混淆,需使用中文标明以下标识:

  a)产品名称、型号;

  b)额定容量、额定能量、充电限制电压、标称电压;

  c)正负极性,使用“正、负”字样,或“+、-”符号,或红色、黑色表示;

  d)生产厂;

  e)生产日期或批号。

  标准对于表面积较小的电池或电池组允许部分标识要素以代码的形式出现在产品本体上,但需在最小包装或说明书中对其进行解释和说明。同时,对于电池和电池组的标识要求也有所差异。

  二、进口便携式锂离子电池标识不合格案例分析

  (一)案例一:未采用中文标识。

  图1为锂离子电池组样品,该产品本体标识为全英文,无中文标识,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标注。

  图1 无中文标识的锂离子电池组

  标识中可以出现繁体中文或外文,但所有要素都必须有简体中文标识。锂离子电池组样品无中文标识,可能导致消费者错误使用该产品,显著增加电池起火爆炸风险,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案例二:标识引导词错误。

  进口锂离子电池组样品未标注“生产厂”的引导词,标注不规范,见图2。

  图2 未标注“生产厂”引导词的离子电池组

  国家标准要求对于表面面积≥10cm²的电池组样品,需标注“型号、额定容量、额定能量、充电限制电压、标称电压、生产厂”等中文引导词并与具体内容相对应。

  案例中样品虽有“制造商”等标识,但同一制造商旗下可能有多家生产厂,不同生产厂产出的产品品质可能会存在差异。如未准确标识生产厂名称,当发现质量问题时无法对该批次产品进行准确溯源。

  (三)案例三:额定能量标识不规范。

  图3为锂离子电池组样品,该产品标注的额定容量为4323mAh,额定电压为3.86V,额定能量为16.68Wh。根据GB 31241-2022标准要求,额定能量的计算规则是以额定容量乘以额定电压,结果进位取整。本案例中额定能量计算结果的准确值为16.68678Wh,按照国标要求保留两位小数,计数应标识为16.69Wh。

  图3 额定能量标识不规范的锂离子电池组

  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作为危险货物,其危险性与其中的活性物质含量直接相关,而额定能量是其中活性物质含量的直接体现。额定能量标注不准确,将会影响使用单位对货物的准确评估。同时,额定能量也是锂离子电池是否能够避免危险货物运输的重要指标,额定能量标注不准确也会影响相关评估。

  在该案例中,样品只有繁体中文标识,也不符合国标要求。

  (四)案例四:标识要素缺失。

  进口锂离子电池样品本体无额定容量和生产日期或批号标识,见图4。

  图4 标识要素缺失的锂离子电池

  国家标准要求对于表面面积≥4cm²的电池样品,应在其本体上标明额定容量、生产厂(或生产厂代码)、生产日期或批号、型号和正负极性,其余标识允许在包装或规格书上标明。其中生产厂允许以代码形式标识,但其含义应在最小包装或规格书进行说明。批号的含义应在最小包装或规格书进行说明,且含有生产日期信息。且上述信息不能以条形码、二维码等形式标注。

  案例中样品未标识额定容量,使消费者无法了解产品的具体规格,容易造成误用。同时无生产日期或批号标识,将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使用评估。

  三、给进出口企业的建议

  (一)便携式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是我国首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电池类产品,其认证标准是GB 31241。自2024年8月1日起,产品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均需严格遵守我国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要求,相关产品不符合GB 31241标准要求即违反了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从事相关产品进出口的企业对此应高度重视。

  (二)GB 31241现行版本为2022版,其内容与2014版相比有较大变化。新版本对标识和警示说明项目、安全工作参数项目的要求更加细化、具体,相关进出口企业应紧跟标准、政策变化,及时跟进。对于标准解读有困惑的企业,可联系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中心可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以上便是本期百运网为您分享的全部内容,若您还有任何国际物流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咨询百运网专业的国际物流顾问。

快递
空运
FBA
深圳市
Shenzhen
美国
United States
参考时效:4
运输方式: DHL-CN
¥13.15
深圳市
Shenzhen
英国
United Kingdom
参考时效:7
运输方式: FEDEX-HK
¥36.21
深圳市
Shenzhen
德国
Germany
参考时效:7
运输方式: FEDEX-HK
¥36.21
深圳市
Shenzhen
加拿大
Canada
参考时效:9
运输方式: FEDEX-HK
¥44.33
深圳市
Shenzhen
澳大利亚
Australia
参考时效:7
运输方式: DHL-SG
¥40.72
更多价格查询
每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