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时效:6
运输方式:
UPS-KR
¥53.50
对于出口企业来说,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很多,我们简单讲两点。
第一出口企业的收入确认通常在取得报关单的次月进行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五条(一)的规定:
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但是现在一般建议出口企业即使是免税的,也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样方便日后查询。
第二点出口退税企业对于国内采购环节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品名有严格要求,其中品名、数量、单位要和报关单上的品名、数量、单位要严格保持一致;如有一个细节不一致,出口退税申请会被驳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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