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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出口欧盟国家请注意(内附欧盟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

2024年11月01日 16:11:51 更新 836 浏览 作者:百运网

  欧盟发布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对(EC)No 1272/2008进行了修订。该草案通过修订《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附件VI第3部分表3,为32种物质或物质组的统一分类和标签引入新的和修订的条目。

欧盟

  《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建立具有统一分类和标签要素的全欧盟物质清单。根据(EC)No 1272/2008第37条(5),当分类和标签的统一被认为适当时,委员会被授权迅速将物质添加到附件VI第3部分表3中。根据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的意见,并考虑到成员国和利益相关方的反馈,引入或更新某些物质的统一分类和标签,并据此修订(EC)No 1272/2008附件VI第3部分表3被认为是合理的。但未立即要求遵守新的或更新的统一分类,因为供应商需要足够的时间来调整物质和混合物的标签和包装以反映这些变化,并按照先前的监管要求销售现有库存。

  这一调整期对于供应商来说也是必要的,以便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持续遵守因本法规引入的变化而受到影响的其他法律义务。然而,应允许供应商在本法规正式适用日期之前自愿采用新的或更新的统一分类,并据此调整标签和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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