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的确定
共同海损牺牲:
船舶牺牲:如因共同海损行为导致船舶遭受的损失,包括船体、机器和设备的损坏等。例如,船舶在避难港进行临时修理以脱离危险,所产生的修理费用属于船舶牺牲。
货物牺牲:为了共同安全而抛弃的货物、因灭火造成的货物损失等。比如,在船舶发生火灾时,为了灭火而浸湿的货物损失可认定为货物牺牲。
运费牺牲:如果货物的运费是到付运费,且货物因共同海损行为而部分损失,相应的运费损失也应计入共同海损。例如,因抛弃部分货物导致运费减少的部分即为运费牺牲。
共同海损费用:
救助费用:船舶和货物在遭遇危险时,由第三方进行救助所支付的费用。救助费用的确定通常要考虑救助的效果、救助的难度和风险等因素。例如,船舶在海上遭遇风暴失去动力,由专业救助船拖带至安全港口,所支付的拖带费用就是救助费用。
避难港费用:船舶因遭遇危险进入避难港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港口费用、装卸费用、修理费用等。例如,船舶在避难港进行临时修理和补给所产生的费用属于避难港费用。
代替费用:为了节省共同海损费用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例如,用驳船转运货物以避免船舶进坞修理,驳船费用可以作为代替费用计入共同海损。
二、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计算
船舶分摊价值:
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例如,一艘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市场价值为 1000 万美元,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单独海损为 100 万美元,那么该船舶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为 900 万美元。
如果船舶在发生共同海损后进行了修理,修理费用也应从完好价值中扣除。例如,船舶在共同海损后进行了 200 万美元的修理,那么船舶的分摊价值为 1000 万美元减去 100 万美元单独海损再减去 200 万美元修理费用,即 700 万美元。
货物分摊价值:
按照货物在卸货时的价值加上保险费和运费计算。例如,一批货物在卸货时的市场价值为 500 万美元,保险费为 10 万美元,运费为 50 万美元,那么该货物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为 560 万美元。
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损失,应按损失后的价值计算。例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共同海损行为损失了一部分,损失后的价值为 400 万美元,保险费和运费不变,那么货物的分摊价值为 460 万美元。
运费分摊价值:
按照承运人在航程结束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去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计算。例如,承运人在航程结束时有权收取的运费为 100 万美元,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支付的营运费用为 20 万美元,那么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为 80 万美元。
三、共同海损分摊的计算方法
共同海损分摊金额的计算:
首先确定共同海损损失总额,即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的总和。例如,共同海损牺牲为 500 万美元,共同海损费用为 300 万美元,那么共同海损损失总额为 800 万美元。
然后计算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即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分摊价值之和。例如,船舶分摊价值为 1000 万美元,货物分摊价值为 800 万美元,运费分摊价值为 200 万美元,那么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为 2000 万美元。
最后,共同海损分摊金额等于共同海损损失总额乘以各受益方的分摊价值占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的比例。例如,某货主的货物分摊价值为 200 万美元,占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的比例为 10%,那么该货主应分摊的共同海损金额为 800 万美元乘以 10%,即 80 万美元。
共同海损担保和理算程序:
在共同海损发生后,通常需要提供共同海损担保,以确保各受益方能够按照理算结果分摊共同海损损失。共同海损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银行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共同海损理算由专业的理算师或理算机构进行。理算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则和合同,对共同海损的损失和费用进行审核、计算和分摊,并出具共同海损理算报告。各受益方根据理算报告履行分摊义务。
总之,共同海损的理算规则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分摊共同海损损失。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积极配合理算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证据,以便顺利完成共同海损的理算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