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充分了解了国际物流货物保险的险种和类别后,对于各险种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以及索赔时效又是怎样的呢?实际的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我们又应该如何去完成投保呢?通过以下文章让我们来共同学习。
基本险别的责任
按照国际保险业的习惯,基本险采用的是"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WWClause),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远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为止,但最长不超过被保险货物卸离海轮后60天。一般附加险均已包括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内,凡已投保一切险的就无需加保任何一般附加险,但应当说明一切险并非一切风险造成的损失均予负责。特殊附加险的海运战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包括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以及由此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所造成的损失;或者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上达原因引起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但对原子弹、氢弹等热核武器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战争险的保险责任期限以水面危险为限,即自货物在起运港装上海轮或驳船时开始,直到目的离海轮或驳船为止;如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从海轮到达到目的港的当天午夜起算满15天,保险责任自行终止。保险条款还规定,在投保战争险前提下,加保罢工险不另收费。
基本险别的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指保险不予负责的损失或费用,一般都有属非意外的、非偶然性的或须特约承保的风险。为了明确保险人承保的责任范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对海运基本险别的除外责任有下列五项: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②恪地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③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以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④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⑤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及其险外责任。空运、陆运、邮运保险的除外责任与海运基本险别的险外责任基本相同。
索赔期限
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国际货运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风险分担:货运保险可以将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分担,减轻货主或承运人的经济损失。
2. 经济保障:一旦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或损坏,货运保险可以提供经济赔偿,帮助货主挽救一定损失。
3. 信任建立:货运保险可以增加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信任,提高合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4. 法律要求:在某些国家或地区,货运保险可能是法律规定的必备条件,以确保货物运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国际货运保险的投保过程相对简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选择保险公司:根据自身需求和运输方式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
2. 提供货物信息:向保险公司提供货物的详细信息,包括货物种类、价值、数量等。
3. 确定保险金额:根据货物的价值和风险程度确定保险金额,以确保充分的保障。
4. 缴纳保险费用: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率缴纳保险费用。
5. 签订保险合同: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6. 保单和索赔:保险公司将会提供保单,确保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时能够及时提出索赔。
通过了解货运保险的分类、作用和投保方法,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货物的安全,并提高物流运输的可靠性和效率。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险形式和保险公司,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顺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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