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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出口报关流程
一、药品出口报关的流程
1. 报关单的申报
申报是指进口药品货到海关监管区后,船舶、航空器、火车、公路运输工具的负责人,按出口药品到岸的规定时间,向海关申报。
申报时,必须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并加盖报关单位印章。有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基本栏目和填写方法,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基本相同。
2. 查验
查验是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审核报关单据后,派员到监管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查验,以核对报关单内容与货物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查验的内容包括:检查进出口货物与报关单内容是否一致;检查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收货单一致;检查货物的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货物的标记、唛头是否与备单一致;检查货物的外观是否与货物疑似有异等。
3. 征税
征税是海关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在接受货物申报后,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征税的基本依据是海关审定的进口货物价格。由于进口货物的价格因贸易性质不同、价格含义不同、完税价格不同而有多种价格,因此,应按实际成交价格向海关申报。
海关接受申报后,应把核定的进口关税税率和应纳税额打印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关税专用章”后,即可通知有关纳税单位或其代理人按期纳税。
4. 放行
放行是指海关接受纳税后,对进口货物予以放行的行为。放行前应由计算机对海关接受申报和审单作业进行全面的复核。在确认核定的进口关税已解缴入库和应纳的其他税费已按规定入库后,海关即可同意放行。
海关同意放行后,便可办理提货等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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