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关通报了多起查获危险品瞒报夹藏案件,可见还是有很多货主货代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冒着高风险牟利,屡禁不止...
海关查获95吨烟花爆竹
据海关发布消息,近日,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连续查获4批伪瞒报的烟花爆竹。这些藏身普通集装箱里的烟花爆竹在高温下就像一颗“不定时炸弹”,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据悉,这些烟花爆竹都申报为“按摩器”“不锈钢锅”“毛毯”等口岸常见的品名,海关查验关员开箱后发现,这4票货物均仅在集装箱箱门处放置少量的申报货物,其余货物疑似烟花爆竹。
经现场取样送检,鉴定为烟花爆竹,属于第1类危险货物。经清点,重量共计约95吨。
据了解,此前,宁波海关所属大榭海关在对义乌某公司申报出口的一批玩具、陶瓷装饰品进行查验时,发现集装箱内夹藏大量烟花爆竹,重量总计21.93吨。
此外,不久前,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也查获一批烟花爆竹。
海关关员在对一票申报为“拉手”的货物开展查验时,发现在集装箱内侧堆放有大批用简易编织袋包装的纸箱,纸箱内有大量未向海关申报、没有任何危险品标志且未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管状烟花爆竹。
经清点,该批烟花爆竹重约15吨。
海关提醒:烟花爆竹属于第1类危险货物(爆炸品),须经特定口岸出口,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对于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行为,海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我国烟花爆竹产量约占全球90%,每年约有10万个集装箱销售到世界各地,其中98%通过港口装船后以海运方式出口到全球。但目前国内仅有少数港口允许烟花爆竹出口。
由于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一些货主、货代、采购商在利益诱惑下铤而走险,选择包括宁波在内的主要港口通过匿报谎报进行偷运。
近年来,海关海事严查,船公司重罚之下,各大港口依旧频频查获危险品瞒报重大案件,已有不少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非法出口烟花爆竹行为一旦查获,涉事企业不仅面临经济损失,严重者更将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并牵连货代和报关企业。
再次提醒广大发货人,一定要如实申报!海关、海事、船公司等一直都在严查危险品瞒报等行为,切勿瞒报夹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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