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十条规定“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不经事先通知进行稽查。”实施不经事先通知稽查,是海关正常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权力。海关将更多地采用不经事先通知稽查的方式,在此也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增强依法守法意识,积极主动配合海关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