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新安县新城黄河大道1032号
联系电话:0379-67281324 0379-67285000
下设科室:秘书股、综合股、调研股、信息股、机要股、行政股、政务服务和大数据股、审批改革协调股
负责人:王涛
办公时间:春夏: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秋冬: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机构职能:
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2、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公文、县政府重要会议讲话等文稿。
3、研究、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产业集聚区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5、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机要文件的运转、保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运转、印制、档案(资料)管理、保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6、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7、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8、统筹推进全县“数字政府”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工作。
10、负责县政府办的行政管理、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11、负责县政府办机关的党务、群团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12、管理统一使用110联动、12345社会公众服务平台;负责全县信息化项目共享整合、大数据管理运营等工作。
13、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电子政务设施运行和数据库安全。
14、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职责。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1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保护工作;拟订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