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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针对快递行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出台,并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快递实名制的要求又再次被搬上了台面。《条例》规定,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身份信息不实无法寄件
寄快递需要提供什么?快递运单上不能记录什么?快递丢了怎么办……在平时收发快递的过程中,不少消费者都会或多或少遇上这些困扰,却又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头绪。《条例》对于消费者关心的问题,都作出了逐一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条例》规定,寄件人在交寄快递时,应当如实提供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收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
在要求实名制的同时,《条例》还明确提到,在发生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情况下,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