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结算是指企业在自愿基础上与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和投资的结算,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直接为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相关结算服务。
跨境人民币结算对我国意义重大,有利于加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和投资往来,促进中国金融业的开放和发展。对于企业而言,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有效规避因人民币和外币间的汇率波动而带来的损失,节省汇兑成本及外币衍生品交易费用,降低企业运营风险,锁定利润空间。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国际结算速度和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境内企业走出去。对于银行而言,可以增加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改善业务结构、收入结构和盈利模式,提高国际竞争力。
目前,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范围已由试点地区扩大到全国,境外区域扩展到了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业务类型涵盖一般贸易、服务贸易、外商直接投资、境外直接投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境外放款、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跨境担保、证券投资和非居民账户管理等多个领域。
2013年1-11月,山东省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额4517.1亿元,占同期所有币种涉外收支的比例超过20%,其中进出口结算额2128.9亿元,占同期海关货物进出口总额近14%。自2010年山东省启动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至2013年11月末,山东共有4973家企业与境外17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结算额达到10302.8亿元。
人民币跨境结算通知,应该只是外汇兑换业务政策放宽,以前外汇兑换和支付业务,都需要在指定的银行或机构办理业务,通过改革,只要有跨境义务的银行、支付平台和机构都可以办理兑换和支付业务,利民政策而已!
至于说是打压美元霸权,应该是过分解读了,至少在短期内是不太可能,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往来,选择何种币种结算,不是一个通知能解决问题的,涉及层面之广,不是短时间内能解决的!
《人民币跨境结算通知》只是国家外汇管理层面,没必要过分解读!
你是不是对《人民币跨境结算通知》有误解啊,人民币跨境结算,只是外汇兑换的改革而已,以前只有指定的银行《如,外汇专业兑换和结算单位》可以兑换和结算,现在只是放宽兑换和结算政策而已吧,跟贸易国之间的本外币结算没有多大关系吧